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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课程负责人职责

发布日期:2025-06-02

实验课程负责人是实验课程教学和教改的骨干,对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和发展负责。

1. 全面负责:

熟悉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改革和发展动向,熟悉国内外各主要大学该课程的教学情况及相应的教学改革进程,积极参与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改革和发展,负责制定本实验课课程设置、长远规划、建设目标、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。负责本实验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聘任推荐、日常管理工作,督促、检查、协调本实验课的全面工作,对所属实验课程负全面责任。接受院和实验中心的考核。

2. 大纲和教材

负责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、修订;实验课程的教学研究、改革和教材建设;落实相关课程的教材。所编实验指导书和教材要经过院和实验中心组织的验收、鉴定,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

大纲和教材改革要有新举措:

要从根本上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,要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。要以学生为本,以素质培养为核心,以能力培养为主线,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,突破传统的撰写模式。

要突出独特性和新颖性,体现三新:

一是要注意了解国内外化学实验课(尤其是本实验课)教学发展趋势,不断改进和更新实验内容,即做到教学内容新;

二是积极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于实验教学中,要引入集成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,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,建立网络化的实验教学和管理信息平台,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网络化、管理智能化。即做到教学手段新;

三是要不断改革教学方法,创新教学方法,以适应现代教育理念和素质教育的新要求,即做到教学方法新。

要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三阶段教学法:

建立分层次、多模块、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,实现三个有机结合:基础与前沿的有机结合、经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、实验教学内容与科研、工程、社会应用实践的有机结合。要加强综合性、设计性、创新性实验,建立新型的适应学生能力培养的多元实验教学模式,使实验课堂、第二课堂、开放课堂和网络课堂优势互补,推进学生自主学习、合作学习、研究性学习,以全面促进实验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。

3. 教学组织、落实、督促和检查:

负责实验课教学组织工作,要做好三个安排:

一是做好每学年(学期)实验课内容、教学进度和实验考试的修订、落实和安排;

二是做好实验教学所用原材料、试剂、实验器皿请购计划和安排,严密组织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;

三是做好实验课指导教师(包括研究生助教)人员分工推荐及相应安排。

负责三考核的落实:

一是落实新上岗人员和研究生助教考核,要认真组织实验指导教师(尤其是研究生)的岗前培训和集体备课。每一实验都要明确必讲内容,每一实验都要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尤其要找出不足和存在问题,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做到共同进步,共同提高。

二是协助实验室中心主任进行实验技术人员考核。

三是制定好学生成绩考试考核办法细则,做到每一实验都要制定评分细则,重要操作步骤成绩要量化,每一实验报告成绩评定要量化,要客观实际的反映出学生真实的实验操作技术水平,督促所负责课程的实验指导教师按时完成学生成绩考核并及时上报。

4. 实验设备:

做好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、正常维护、修理工作,要积极组织开展实验技术的研究和现代化仪器设备的开发,负责实验设计、研制较高水平的实验装置、新的教学仪器设备和高级精密仪器设备,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。要注意发挥本课组所属人员技术特长,研制、改造仪器设备,提升仪器性能,发挥仪器潜力,以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。积极开展学术、技术交流活动,积极参加校内、校际间协作。在保证完成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前提下,积极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。

5. 认真执行校、院有关规章制度。

协助学院做好课程建设、改革与评估验收工作,完成学院和实验中心安排的临时性工作。